新华社观点丨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监管空白……中央安全生产考核检查组排查捕捞安全隐患
根据《2025年中央职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协议》,由国务院职业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的22个中央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组近日进驻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考核检查。新华社记者日前采访了第10个检查组。辽宁省了解到,一些渔船处所充满安全隐患,缺乏安全管理。船东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记者陪同中央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组在辽宁省盖州市广汇码头突击登船检查“辽渔36777”轮时,发现该船主甲板尾部安装有一台发电机。对该船检查数据的审查显示,该船并未提交特别检查请求,且该船已被秘密改装。此外,救生筏外涂层破损,未发现检查痕迹,表明其存在严重缺陷。 “安装电机可以改变它们的工作方式。一些网络需要更多的电力并且可以捕获更多的电力”。陪同渔业专家的一位渔业专家告诉记者,调查检查组在多艘船上发现了类似情况,这表明可能存在通病。这暴露了船东、船长的安全意识薄弱,认为“不会有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在渔船上安装私人发电机。检查组还发现了一些常见问题,例如一些船主在机舱后舱壁上打洞,或者在船舱顶部放置大桶淡水以提高舒适度。渔业专家表示,可以对船只进行改装,但船只必须由专门机构评估,并且必须要求并通过特别检查。未经评估的改装会损坏船舶结构,严重影响船舶的性能、稳定性,威胁航行安全。未能满足海上作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也是一个重大风险。当评估检查组在营口市登上“辽鹰渔26066”轮检查时,发现船上只有一名二等船长和五名一般船员。根据最低人员标准海上渔船,该船必须有一名船员、一名第二轮机长和一名助理工程师失踪。工人没有达到最低人员配备标准。此外,救生筏上未发现任何检查标志,救生圈上也未喷涂船舶登记港或船名,存在严重缺陷。中渔互保相关专家表示:“辽营渔26066轮船东系统性地缺乏船员在岗,无视复杂海事条件下人员缺乏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辽营渔36777和辽营渔26066两船的救生设备均存在严重缺陷,表明船舶基本设备维护和定期检查制度没有建立,已实施。”中国渔业机械装备研究所的中国水产科学专家表示,船长作为渔船现场负责船只安全的人员对私人改装、船员不足、救援设备故障等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恶劣天气的运气和安全意识的缺乏也是导致10月发生的一起渔船事故的重要原因。今年辽宁省,在监管部门发布禁止远洋捕捞的天气和危险警告后,船东和船长无视强风,没有撤离到港口。最终,10人丧生。调查发现,该船离港时报告了8人,并在离港后擅自安排2人登船。执法是肤浅的,监督只是流于形式。去年以来,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和实施了一系列渔业安全生产活动,排查整治隐患。问题。今年9月,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突出了海上渔船安全监管中的困难和障碍,强调要开展三年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渔船安全监管,有效抑制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基层特别是一线监管干部对渔业安全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国家和地方要求集中部署落实不力。 ——制度尚不完善,渔业安全重点是“热上、温下、冷下”。记者在营口市采访调查时发现,部分地市不重视渔业生产安全,不重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置。我了解到责任转移“待定”。村(社区)层面,一些社区没有设立专门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一些负责保障工作的基层干部不能及时了解渔船的实际情况,导致监管职责不履行。例如,盖州市西海村的一名担保负责人对担保渔船的状况进行了曲解。五艘有保障的渔船中有三艘被卖给了其他公司,但该公司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营口市层面也存在监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未能迫使基地高度重视自己的责任,但从长远来看,诸如操纵、超载等问题却视而不见,这就为安全隐患埋下了基础。例如,营口某造船厂生产的同批次渔船近期发生多起事故,但均未引起当事人的重视。这暴露出渔船设计、建造、检验等水源管理方面制度执行不严、监管缺失的问题。 ——基层薄弱,渔法执行“松、松、弱”。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营口市县两级渔业执法队伍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营口市海事渔业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该市渔业执法行政队共有工作人员110人,其中实际工作人员82人。前线只有40人执法人员不足劳动力的 50%。鸭鱼森区渔业执法队现有工作人员75人,实际有34人,人员空缺率达55%。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成效不理想。 “从客观角度看,基层警察队伍的工作方式是有缺陷的,他们缺乏斗志,没有勇气面对困难。”盖州市市长袁世军表示,逃避责任、畏难心理、“多做不如少做”的心态普遍存在。据记载,营口地区港口警察局对两船进行了频繁的“安全检查”,但“没有问题”或只发现“救生圈反光镜坏了”等小问题。中央评价检查组一次走访就发现了多起重大事故隐患,暴露了深层次问题。保险箱检验标准不高、专业性不强、责任感不够。这可能只是“随机”,并没有彻底调查真正的风险。在突击检查中,检查组发现渔船上严重超载,渔网随意堆放大量。主甲板上 新华社供图 黄涛明:工作不准确、不细致,所长也有漏洞 中央考核检查组检查发现,营口市渔港进出管理、捕捞许可证管理、捕捞作业和海上渔船作业检查监管等方面存在不少漏洞。举报防控能力不足,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渔业生产安全监管存在盲点。当重新搬运工查看了营口市港口派出所船舶进出报告系统,发现辽营26066号渔船在两个多月内共进出港口22次,其中未报告15次,超时报告6次,合规仅1次。该船长期以来一直“失控”。但对于此类屡禁不止的漏报行为,监管体系并没有启动有效的预警或现场拦截核查机制,进出境报告的监控也没有形成有效的闭环。监管部门对渔船进出港口的检查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提高渔船本质安全,全面实施严格管理、合规管理。针对渔船安全事件,辽宁省委、省政府要求采取细化的链条、全周期监管措施,强化船厂、港口业主、船东、船长、船员责任,提高渔船本质安全。 “针对近期发生的渔业安全事故等问题,我们决心以最高标准、最严格标准、最大力度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辽宁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报道,辽宁省已启动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措施,明确到2028年,全省所有“小老木渔船”均需进行改造,抵消硬件安全风险,提高渔船本质安全水平。要求每个渔港配备一名县级副领导负责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权力分配到人,措施落实。一艘渔船停泊在营口市八鱼泉区望海珠江渔港。新华社记者 黄提供 此外,交通部还着力对船舶、渔港、船员等进行综合研究。全面了解渔船数量、类型结构、船龄质量、实际经营者、作业方式等情况,建立“一船一档”的渔港和船员管理台账。在加强港口停泊和进出港监管方面,各级渔港将采取不同措施,实现渔港监管全覆盖,核定船员10人以上的渔船出港前必须登船检查。同时,持有持证船员10人以上的老旧大中型渔船账簿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维护并纳入主要管理目标并动态更新。对已达到特定船龄限制的最旧渔船进行更频繁的检查,并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将被禁止航行。加强渔业船舶设计、审批、修造、检验的源头控制。 (《黄桃》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