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规模再次扩大。本轮聚焦优质、实

日期:2025-11-06 05:37 浏览:

第十一次全国药品回收结果即将正式公布。此次密集采购的主要目的是调整标准。新规定的重点是“稳定临床运行、保证质量、防止纠缠、防止串通”。医疗机构可​​以按品牌报量,建立“锚定价格”和复兴机制,引导市场良性竞争,为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0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缉毒活动结果揭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结果将于近期正式公布,预计2026年2月患者就能使用到新一批优质实惠的草药。 10月27日在上海举办的医药博览会集中采购申请信息发布大会上,453种产品f 从 272 家公司中选出了 55 个类型。这意味着,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纳入国家药品集中收缴的药品品种已增至490种。 在本次集采招标开始前,有关“规则全面优化”的信息引发业界期待。本着“稳定医疗、确保质量、防止串标”等原则,对医疗机构报案数量、企业投标标准、候选名单等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这些原则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新规则能否发挥作用并产生预期结果?记者采访了药品集中采购申请信息公开会议相关人员。 商标申请成功率超过70%,多数顶级企业选用供货能力强、质量有保证的ES。 此次征集的药品种类涵盖了抗感染、抗肿瘤、哮喘抗过敏、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严重疾病的常用药和救命药。以前,当集中获取药物并运送到医院时,医院使用的药物品牌可能与患者原来使用的品牌不同。虽然这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但也会带来问题。 这种集中采购简化了报告方法。医疗保健组织可以按通用名称或特定品牌报告金额。据招标前统计,4.6万家医疗机构中有77%向该品牌报告了数量。这将鼓励更多的医疗机构和患者转换品牌。无需花费太多就能获得低成本药物 从评选结果来看,这覆盖了75%医疗机构要求的采购金额。大多选择了供货能力强、质量有保证的各大企业。每个地区均由多家精心挑选的企业供货,精选品种更加丰富多样。 与价格相比,药物的质量也是一个问题。新的集中采购规则更加注重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提高了企业招标的质量标准,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验提出了要求,并明确投标人两年内不得通过抽样检验,生产线两年内不得违反GMP(良好生产规范)。 “也有个别企业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无法参加。这表明提高质量标准的规定确实发挥了作用。”健康保险厅的一位官员表示。在一个此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遴选药品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通过遴选企业检查和遴选产品抽样检验“两个全覆盖”,努力确保集中采购药品质量安全。 “国家的反量规则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低于成本,企业不会理性地接受这一措施。 10月27日对于众多参与集中采购的厂家代表来说是漫长的一天。 “我的同事从早上六点就开始排队,很幸运能够排在队伍的前面。我们已经提交了文件。 10月27日一早,会场外,浙江一家药企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我们投资了三种,听说顺利的话晚上就能出结果,希望快点结束。”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竞争比以前激烈得多,参与这次集中采购的企业数量较多。 我们不是简单地以最低价作为价差管理的标准,而是设定一个“锚定价”(“最低价”和“入围均价的50%”中较高者为“锚定点”),以避免极低价格的影响。为了诱导市场良性竞争,引入了“最终候选复活”和“未选复活”两种复活机制。此外,所有投标公司必须报出不低于其价格的价格。你必须做出承诺。为回应社会对低价药品质量的担忧,报价低于“锚定价”的企业必须声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并说明具体成本构成(制造成本、期间成本、销售利润), ETC。)。客观上,中央采购的“反内卷化”新规经过了非常仔细的审视。 在10月27日的招标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中标价格中很多品种的最低价实际上还不到市场平均价格的50%。通过这种集中采购,不再存在与其他企业中标产品价格挂钩或挂钩的“锚定价”,因而有机会选择或“复活”高于市场最低价一定幅度的药品,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反内卷”的初衷。同时,前期反复进行广告宣传等措施,有助于鼓励企业进行科学测算。本次集中采购保持了较高的成功率,中选产品的平均价差较以往批次明显缩小,表明不同公司的期望和成本更加一致。 不仅如此,新规则还将简化businesss.sas。当一些企业面临“复活”的机会时,考虑到医疗机构的要求很少,即使“复活”,也很难承担大采购量的成本,他们理性地选择放弃。 引导企业科学立项,从源头避免“赶超” 在非入围企业接受“复活”订单最高出价的现场,各大药企代表告诉记者,他们的企业可以接受中标,但很多中选品种的利润很小。 药品集中采购的目标,一方面是降低投保人药品成本,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药品价值支付,减少药品商业消费。另一方面,也希望加快仿制药行业商业模式转型,提高市场集中度,倒逼靠生产仿制药谋生的企业摆脱“营销为王”的道路,更加注重质量、创新等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然而,仿制药这个药车过于“涉足”的行业的现实是,由于利润微薄,公众难免担心药品集中采购带来的质量问题。业界也会担心企业利润率低的问题会延伸到创新医药领域。这种情况使中央采购系统面临巨大压力。 根据本次集中采购的评选标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剂型参比药、仿制药企业数量必须达到7家及以上”。如何事实上,每个品种平均有 14 家公司,其中 3 个品种有超过 30 家公司竞争。竞争最激烈的品种是二羟丙基茶碱注射液,投标企业达到48家。业内专家评价,这种竞争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医药行业拥有充足的生产供应能力,这有助于营造一个极具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数十家企业不断竞争,难免出现某些品种报价偏低的情况。 令人担忧的是,去年二羟基丙酸注射液没有达到七家以上认证企业的要求,收购无法集中进行。一年后,获得认证的企业数量猛增至40多家,成为“体量之王”。 “不仅有许多公司拥有自己的生产许可证,但也有一些公司不内部生产,而是将生产外包给其他公司。 “有些企业通过合同研发获得认证,获得认证后又外包生产,破坏了原有的产业生态。”参与集约采购的重庆市一家企业代表表示。这一观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提及。 “一个项目从立项到获得认证需要几年的时间,耗资数千万元。获得认证后,如果企业不参与集中采购,投资就“成为沉没成本”。一位刚进入仿制药集中采购竞争路线的生产企业代表表示:“你们启动项目时了解竞争环境吗?很多仿制药都没有人参与,为什么不选择呢?”一位代表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 多位观察并指导本次集中采购的专家认为,虽然集中采购规则将不断优化,但仿制药车的“反参与”仅限于后续采购环节,不宜成立。有关部门负责引导企业科学立项,避免集中生产同一种药品,加剧同质竞争,从源头上避免“赶超”。否则,将行业所有的“反权力下放”目标全部应用到新的集中采购规则中既不科学也不现实。 报道来源:《人民日报》2025.11.5第11页 人民日报记者 孙秀艳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